企业用劳务派遣工是不是不能超过总人数的10%,如果超过了呢?

弦月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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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 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也就是说,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如果违反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进行罚款。
弦月眉心 2022-06-03 08: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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