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心如止水方自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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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转让合同生效要件有:划拨土地在转让时必须经过上级行政部门的审批通过后才能转让,转让合同才生效;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在转让交易时,要进行开发利用后才能转让且转让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心如止水方自安 2022-06-05 00: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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