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判断规定

晴朗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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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无效劳动合同判断标准: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3、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晴朗的星星 2022-07-23 22: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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