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可以随意变更子女的姓名

淡泊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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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可以随意变更子女的姓名,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户主或者是本人都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淡泊人生 2022-06-19 23: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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