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口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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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履行的地,其履行地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口琴 2022-06-17 1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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