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上诉答辩状是哪些样的

一纸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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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答辩人的职工平均人平工资应按2902元计算。因原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答辩人工资单,根据贵院民一庭对好运煤矿李继娥民事判决中已认定郴州市职工平均人平工资为2902元,为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本案亦应该按2902元的职工平均人平工资为基数计算工伤赔偿标准。
(二)、答辩人工伤赔偿数额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肆级伤残的,伤残补偿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另根据《湖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标准按照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之日的年龄、伤残等级及本人月平均工资核定,5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肆级的为96个月。因此答辩人应获得的工伤赔偿为117个月×2902元/月=339534元。
综上,答辩人认为,答辩人在原告处工作数年,并已认定为工伤,答辩人理应享受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伤待遇。而被告拒绝支付答辩人工伤待遇是于法于情于理都不符的。为此,答辩人特向贵院提出答辩的同时,请求贵院裁决原告按工伤待遇支付答辩人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等费用共339534元,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一纸红颜 2022-06-25 06: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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