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婚后取得的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左顾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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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里的所得是指财产权利的所得,而不是指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婚前便已取得了财产权利,如继承已经开始,但该项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不应列入共同财产。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时开始。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左顾右看 2022-06-12 09: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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