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工伤认定情形包括哪些

爱情需要勇气
好评回答

最低工资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 病假工资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试用期工资标准

有的人认为只要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那么就一定属于工伤事故,之后就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但其实这并不是必然的,毕竟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就工伤认定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究竟工伤认定情形包括哪些呢?现在就让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工伤认定情形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

(一)、应当认定为工伤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以下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 醉酒导致伤亡的;

3. 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单位不申报工伤怎么办?

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解释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定,即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害职工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获得赔偿时,才能按民事侵权进行处理。

妥善处理未经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 综上,如果发生过了工伤认定期限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

那么在认定部门作出了认定结果之后,自己也无法判断此时的结果是否准确,也就不能很好的维护自身利益。毕竟当事人可以对工伤认定结果表示不服,但首先肯定还是要当事人觉得这样的认定结果是有问题的才行。

爱情需要勇气 2022-07-14 08:09:1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