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鉴定前证据原件是如何,没有原件应如何处理

常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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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07号令,第二条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规则和标准。如果没有原件不失去鉴定意义,不能鉴定,起码没有可比性。有的笔迹鉴定需要当事人写100遍字。
有条件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调取有关档案内材料的笔迹,如签名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申请法院取证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常回家 2022-06-30 08: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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