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

学习雷锋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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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物:是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长期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的错误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学习雷锋好榜样 2022-03-19 1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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