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抚养权如何判定

记忆也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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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应就子女抚养权作出判决,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具体地说,应遵循如下原则: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与母亲同住。如果母亲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可以跟父亲一起生活:患有顽固性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他们同住;有条件抚养不到赡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孩子随他们一起生活的;实际上,孩子不能因为其他原因而跟随母亲。父亲或母亲都要求孩子与自己一起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优先考虑:进行了结扎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孩子随他们生活的时间延长;环境的变化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其他子女,且对方患了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其他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况,不宜与子女共处。(三)父母双方养育孩子的条件基本上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但子女多年来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而需要并有能力帮助照看孙辈或外祖父母的人,可作为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来考虑。(四)如果未成年儿童超过10岁,应考虑到儿童的意见,并尽可能满足其要求。实务上,父母离婚后虽然要对子女进行抚养费,但是如果双方都要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经过协商,离婚后还有一方轮流抚养孩子,这样也可以。但是当双方达成协议后,如果出现反悔,不按约定履行,则只能对抚养费进行单独起诉。

记忆也掉色 2022-06-03 2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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