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

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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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指的是一方(发包人),把工程项目交给另一方(承包人),令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项目,而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验收并支付承包人相应工程价款或报酬的合同。该合同是建筑工程中最常见也是必备的合同之一。那么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具体有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大家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主要特征

基本建设承揽合同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外,还具有下列特点

1、合同标的是基本建设工作,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以及与此有关的勘探、设计等工作。

2、在社会主义国家,属于计划合同。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规律,要求基本建设也必须有计划地进行。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18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文件签订”。

二、合同详解

1、合同内容

在中国,因勘察设计或建筑、安装工程任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为例,合同内容应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开工和单项、全部工程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或货款数额和结算办法,交工验收及相互协作等条款。

2、合同种类

(1)总合同与年度合同。

(2)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合同。

3、权利义务

(1)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①为对方按期施工作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发包人除按规定向对方交付施工图和有关施工的技术资料外,要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障碍物拆除和领取建筑许可证等工作。

②按双方商定的分工,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建筑材料和设备。

③及时进行验收工程、单项工程和全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④按期交付工程价款或报酬。

(2)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①按双方商定的分工,做好建筑材料、设备和构件的采购、供应和保管工作。

②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③接受对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监督。

④按期完成建设工程,提出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及时向对方交付。

⑤依据合同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保修。

发包人和承包人违背上述义务之一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9条及《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应承担财产责任。

三、违反责任

1、承包方

(1)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继续完善设计,并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直至赔偿损失。

(2)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发包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3)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发包方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承包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4)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工程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晚秋 2022-07-30 17: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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