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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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十七条中规定:“离婚后,一方养育的孩子,另一方支付一部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负担其数额和期限,由法院作出裁决,如未达成协议,则由法院作出裁决。就儿童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达成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合理要求,超出协议或判决的原定金额。也就是说,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承担一个或全部生活费用或教育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规定的“抚养费”。关于离异子女抚养费的给付问题,应综合考虑三方面因素:①子女的实际需求;②父母负担能力;③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离异后,父亲/母亲不愿与子女共同生活,依收入情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一般可达每月总收入的20%-30%。抚养两个以上的孩子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在此,月工资总额是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种情况可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进行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①根据该年度收入或该行业的年均收入确定抚养费数目。③特殊情况下,如果孩子长期患病,或者孩子有残疾,可以适当增加。离异子女抚育费的给付方式,既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分期按期支付;对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离异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领取子女抚育费的截止日期为十八岁。对于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可以停发抚育费,因为他们的劳动收入是主要生活来源,而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家长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义务,离婚后仍需依法承担子女必要的抚养费。但离异子女抚养费的实际给付必须以有履行该义务的能力为条件,如果赡养人本身无力维持生活,即使他有义务,也不能切实履行赡养义务。其中涉及离婚子女抚养费中止给付问题。赡养费是当事人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对其拒不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可向当地法院起诉。在赔偿方面,以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和孩子们的生活水平需要等为参照标准,对孩子有特殊情况的家庭,还要随时支付抚养费,直到他们完全具有民事能力为止。

重新开始 2022-07-11 06: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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