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残疾人轻微伤应该怎样办,有哪些相关额解决办法

别过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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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在幼儿园期间受到陌生人故意伤害的,未构成轻微伤的,派出所不应立案。由于上述情况不构成犯罪,派出所不应立案,而是受理调查。双方不能达成治安调解协议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别过计较 2022-07-29 07: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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