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怎么办?

梅兰竹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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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xx县实施房屋征收,郑先生位于xx省xx县xx街道xx小区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刘先生因不满意补偿一直没有与x县政府签订的补偿协议。刘先生认为房屋的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程序有问题,那么选定评估机构程序是什么?

房屋的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程序应符合符合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五条规定,同一征收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工作,原则上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梅兰竹菊 2022-06-07 15: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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