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与雇员民事赔偿责任上诉状是哪些

有缘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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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衡阳市 、法定代表人:易长春、住址:衡阳市X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 、男、19 年4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汉族、初中文化、住址:湖南省衡阳市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男、汉族、19 年4月18日出生、住衡阳市、电话:XXXX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张、男、汉族、19 年1月11日出生、住衡阳、电话:XXXXX上诉人因提供劳务者受伤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201)衡蒸民一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1.请求撤销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201)衡蒸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并依法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涉诉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事实与理由:首先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 、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法无据,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一审法院认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属于建筑活动的范畴。本案钢结构玻璃雨棚安装系建筑工程范畴,需要相应的资质。

有缘相会 2022-07-16 21: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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