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否作为证据使用

为盼君归来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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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与本案有关、能够证明犯罪的证据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

《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永不放弃 2022-06-20 10: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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