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保密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晴空万里
好评回答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可以是任职期间及离职期后无限期期间,这得看商业秘密的具体情况,以及公司与员工的合同约定;而针对一般的保密信息实操中大多约定为2年或3年保密期限。

但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其他单位或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解除劳动合同后两年。

晴空万里 2022-07-17 19:24:4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