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是否需要赡养有其他子女的老人

坐在花园看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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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孙子是否需要赡养有其他子女的老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子女是赡养父母的赡养人,有其他子女的情况下,孙子是没有赡养老人责任的,如果老人子女死亡的,孙子有赡养能力的,才承担赡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 【祖与孙】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二、追索赡养费需要哪些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的家庭纠纷都是由追索赡养费引起的。父母在向子女追索赡养费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赡养费的具体标准也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婚姻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赡养费纠纷中,原告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户籍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通过村委会等组织机构和单位开具的证明,证明确实存在赡养、抚养的关系;

2、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证明赡养人确实具有赡养的能力,被赡养人是无劳动能力人或者是不能保障基本生活;

3、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坐在花园看日落 2022-06-23 01: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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