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批捕后流程

姿态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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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批捕后由公安机关侦查的,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侦察期限为2个月,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最多延长不超过七个月。侦察完毕后,会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但如果需要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最多不超过两次,每次期限一个月。因此,正常情况下,批捕后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庭,最多也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姿态动人 2022-05-14 09: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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