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多少会被起诉

老夫撩发少年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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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达到五万元以上,而且经过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仍然拒绝偿还债务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会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诈骗罪是指申请人带着非法占有银行贷款的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超过规定的数额或者期限,涉案数额较大,同时发卡银行已经进行多次催收,申请人仍然拒绝归还,并且逃避银行催收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数额为五万元。而且,申请人在被起诉之前有一个前置程序,就是申请人已经受到银行的两次催收,在三个月内仍未归还。同时,如果申请人在催收期间故意更改自己预留的电话号码、住址来逃避债务的,就会被认定为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一、将《解释》原第六条修改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三、增加一条,作为《解释》第八条:“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老夫撩发少年狂 2022-05-02 2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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