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什么情况下要从新考试
驾照被扣12分需要重考科目一,累计扣分达到24分以上的需要重考所有科目。
需要进行重考驾照科目一的情况: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