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追回遗失物善意取得是否可行

不悔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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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遗失物善意取得是可行的,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或不动产是善意的,或是以合理的价格受让的等,此时受让人取得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不悔的年代 2022-07-29 04: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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