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连带责任人唯一的房产冻结有期限吗?

不惧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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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房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不惧长久 2022-06-26 10: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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