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的话要提前多久跟老板说?

静水微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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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扩展资料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也称任意辞职权、无因辞职权。

劳动者只需提前30日,将辞职信送达用人单位,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一经送达就能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辞职信送达之日即为解除行为生效之日,送达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提前30日通知,这是一个附期限的解除行为,这个30日期限,对劳动者而言是法定义务。劳动者没有权利撤回或撤销这个期限,除非用人单位同意。

在此,特别提醒,劳动者一定要谨慎行使辞职权,切忌感情用事。因为劳动者辞职行为一经作出,不得反悔、撤销。

当然,如果劳动者提交辞职信后,经用人单位挽留,劳动者愿意继续留在单位工作,从法律上来讲,这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只是在录用手续上可以从简。

静水微澜 2022-07-25 11: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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