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

男人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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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先由调解组织主持调解,由各当事人陈述其意见;然后由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再由调解组织制作调解书,加盖印章,并送达各当事人;最后由当事人及时签收,或者提出反悔的意见,依法采用其他方式来处理劳动争议。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也可以依法采用其他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男人花 2022-06-12 12: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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