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去外地怎么申请,有没有法律依据

从此珍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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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人员去外地需要向执行机关报告,经执行机关批准才能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取保候审外出申请书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联系方式。
2.被申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
3.写明申请事项。
4.写清事实与理由。
5.最后写明申请日期,并由申请人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从此珍惜你 2024-12-16 05: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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