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开车打电话规定

学会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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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开车打电话规定为: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的行为,很容易分散驾驶人员的注意力,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能就来不及作出反应,就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我国将开车打电话的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会对驾驶人员扣2分,罚款2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一)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二)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三)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四)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五)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六)向道路上抛撒物品;(七)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八)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九)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学会成熟 2025-03-02 21: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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