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不写借条有效力吗?有哪些风险吗

天籁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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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书写相关字据很有必要。好借好还自然没事,一旦发生争议,如果,维权可能根本无门。虽然证据不仅限于书面证据,但是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找其他证据往往很难。

天籁之声 2022-07-23 20: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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