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伯受工伤,请问工伤保险赔付差额是怎样回事

淡忘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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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1995年颁发的<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该赔偿劳动者损失。国务院2004年通过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效力更高,颁布时间更近的国务院的条例规定,《社会保险法》60条、62条的规定,未按规定如实申报本单位的劳动者的工资情况,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导致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不能从社保部门领取规定的工伤赔付费用,对于少领取的部分,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淡忘回忆 2022-07-22 0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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