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法官是如何的?你们可以简单的解释吗?

潇湘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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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人员包括:执行员、代理执行员(执行法官助理)、书记员、速录员、法警。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可以是法官助理,也可以单独办案)、书记员、速录员。2、代理执行员(执行法官助理)制度只在部分法院试行,书记员不需要通过司法考试也可以通过内部考试而任命为代理执行员(执行法官助理),该职务只在执行局有效,并且不能行使裁决权,只能行使执行实施权。执行员、代理执行员(执行法官助理)、书记员都是国家公务员。速录员、法警可以是聘任制,不是公务员。只要是以公务员身份被招录进入法院的,不管在哪个部门工作,只要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将来都可以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进而任命为审判员,但是不一定非得从事审判工作,法院执行局法官也有可能在其他部门工作,如综合部门。这是由法院党组根据需要调整的。3、执行法官的职责则是负责对已生效判决的执行。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制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潇湘夜雨 2022-07-31 04: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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