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刑有哪些种类

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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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34条的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也就是说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使用,也可以独立使用。相关法律知识:酌定情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三)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总是发生在一定的时空之中的,除个别的犯罪时间、地点作为选择要件的犯罪以外,犯罪的时间、地点对定罪不影响,但在量刑中应当予以考虑。例如,在光天化日的公共场所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与在夜间或僻静的地方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相比,其法益侵害程度是不同的,因而在量刑上也应有所区别。(四)犯罪结果犯罪结果是犯罪对客体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它直接反映了法益侵害程度。因此,犯罪结果严重与否,对量刑有重要意义。例如,强奸多人比强奸一人严重,等等。

橘香 2022-07-18 06: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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