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到四级待遇有何新政的呢?大家知道吗?

少年已不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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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根据陕西省实际情况专门制定的《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目前还是使用的2004年的版本,并没有对此《办法》进行修订,是没有新政策的。《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八条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支出:(一)工伤医疗费;(二)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生活护理费;(五)丧葬补助金;(六)供养亲属抚恤金;(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八)辅助器具配置费;(九)工伤康复费;(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第二十四条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职 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 月,十级6个月。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 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少年已不年少 2022-07-19 14: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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