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干部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哪些

朗月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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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典型的职务侵占罪。这个公司的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把属于公司的保证金从海关取出,非法占为已有。数量已达3万8 千多元。还有这钱产生 的利息,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外国老板个人向他借钱,那是个人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如若老板到期不还,可以向老板个人讨要,直至打老板个人的官司,但不能向公司讨这个债,因为老板个人的钱与公司的钱所有权的主体是不同的。公司的钱并不就是老板的钱。公司的利润只有按照法律的规定,纳税,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之后的利润,由股东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分配,经分配所得的钱才能作为老板个人的钱。前述的保证金与老板的借债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老板拖欠他的工资按法律耒讲,是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与老板个人也无关的,但作为老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领导,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因此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是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由老板代表企业承担责任,支付职工工资是用企业的钱而不是老板个人的钱。因此你所说的有这三个法律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是用不同的法律耒调整的。这财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的保证金占为已有,构成刑事法关系,就用刑法耒调整,根据刑法的规定,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因此他犯了职务侵占罪。另外要说明的是数额的问题,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有些差别。一旦到达这个起点,必定犯这罪无疑。这家伙还找借口,强词夺理,刑罚上更严重点就是了。

朗月清风 2022-08-02 22: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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