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秋天的落叶
好评回答

一般来说,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第一,孩子的实际需求;二是与抚养地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相结合;第三,父母双方的支付能力(收入和财产状况)。离异子女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按照上述三个原则协商解决,不可协商的,由法院作出裁决。裁定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判定,对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每月800~2000元之间。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2)涉及高收入。按以上比例计算的高于以上范围的,可以突破上述范围,如无特殊情况,月度平均不超过3000元。(3)对于低收入。如果按以上比例计算,低于上述比例的,如果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进行上述判决,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足或无财产,再加上抚养者的抚育能力,不能按上述比例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证子女的最低生活标准。(4)对于没有收入的人。可以用其财产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折抵。如果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当支付抚养费,因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为暂时没有收入就免除他们的义务,应该保证孩子的最低生活标准。(5)对于子女患有严重疾病、出国读书(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以超过上述幅度判决。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定下来,孩子的离异抚养费如何支付?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庭诉讼离婚,一方面孩子的抚养费用,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每月给付,也可以按季度或每年给付。在同意的情况下,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证孩子的费用,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则不能。即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在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状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用确有增加或支付必要时,一方仍可向法院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赡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为子女十八周岁;超过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家长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时,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然承担必要的抚养费。事实上,有许多离婚夫妻在处理抚养问题时都不清楚这种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其实此时要结合家庭实际情况来确定抚养费的数额,假如过低自然满足不了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需求,而如果费用过高,那么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就不太承担。

秋天的落叶 2022-07-26 23:34:1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