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抚养权的义务

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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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双方不再承担共同生活的义务,即双方只有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双方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根据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建立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权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原则:1.为促进子女身心健康,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2.哺乳期儿童在哺乳期间,应由母亲哺乳;3.哺乳期后儿童,双方协商优先;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以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特殊情况作出裁决为原则;4.对十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因其父亲或随同母亲而产生纠纷,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随哺乳的母亲共同抚养”。哺乳后的孩子,如果双方对抚养问题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的权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在司法实践中,两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是随母方生活。但是母亲患了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能与他们一起生活;在父母要求孩子随其一起生活时,有无条件抚养费和父母要求孩子一起生活的;孩子确实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或者与母亲一起生活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父母双方同意不超过两岁的孩子随父亲生活,并且父母方有相应的养育能力,并且不会对孩子的健康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则由父母直接抚养。对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儿童,父母和母亲都要求与他们一起生活,如果一方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优先考虑:(1)已经进行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2)孩子们在生活中的时间变长,(3)生活环境的改变明显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3)在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情况下,父母通常在18岁之前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也就是说,孩子成年后,父母实际上就不必履行抚养义务。但是也不太绝对,因为有的时候孩子虽已成年累月,但实际情况可能比较特殊,比如还在学校读书.确实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而父母又有赡养能力的,仍需继续抚养。

红袖添香 2022-07-10 05: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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