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条件

空谷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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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申斥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②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及具体的申斥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③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适用范Χ;④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⑤申斥的时间符合申请仲裁的时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申请需要的材料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无误的通讯地址;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2)具体仲裁请求及金额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如有代笔人需注明,并由本人印上指印)。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劳动者作为申请人:(1)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要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提交材料时核对;(2)如委托代理人代为仲裁,需提交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调)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3)被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注册登记资料原件一份(属企业等经济组织的可到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属事业单位的可到登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查询;其它性质的可到其登记管理机关查询)。用人单位作为申请人:(1)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4)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3、双方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有关证明,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争议。

空谷幽兰 2022-07-09 1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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