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权的保护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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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署名权的保护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署名权的保护期限各有不同,具体如下: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3、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从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计算到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给予保护;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对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对于署名的作品,它的保护期限是不受限制,就算还没有完成发表,也是受到保护的,也就是说从它诞生起就受到保护了。二、署名权的相关规定1、署名或者不署名的决定权因为署名权是作者对公开其作者身份与作品关系的权利,所以作者可以选择公开其作者身份或不公开作者身份。决定公开其身份,可以署其本名或其他为公众所知的名字:决定不公开其身分,可以署假名或不署名。不署名又叫匿名,匿名并不是作者放弃署名权或没有署名权,匿名也是行使署名权的一种方式,或者说是作者对署名权的一种处分行为。2、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署名方式的选择往往反映作者公开或隐瞒其作者身份及相应程度的选择。署其本名或笔名,则是将其作者身份公之于众;署其他为人较少知道或不知道的名字,则往往是部分隐瞒或完全隐瞒自己的作者身份。3、署名指示权如果作品署名发表,其他人在以后以出版、广播或改编等各种形式公开利用时,应当说明其署名。也有人称该项权利为姓名指示权,并强调在公开利用时须指明作者的姓名。笔者认为此说不妥。因为作者姓名也是个很复杂的问题。一个人的姓名(广义上的)可能很多,用某一作品署名的往往仅其中一个,使用作品时指出作者的其他姓名可能恰恰违背作者的本意。因此,从署名权的本质出发,在公开利用其作品时,如事先未经作者特别同意,就只能准确指出在其作品上所署的姓名。

低调 2022-07-15 13: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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