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5000块钱,可以起诉吗?

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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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需要写出书面民事诉状,提供对方欠钱不还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一、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扩展资料:

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夕阳知秋 2022-06-27 09: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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