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交房租要怎么办

气贯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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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解决纠纷。第一,在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经催告仍不支付或承租人累计六个月未支付租金,损害出租人的利益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且向其请求损害赔偿。第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交付房租,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实现其目的,出租人可以向其追讨违约金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五)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六)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气贯长虹 2022-04-29 14: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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