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都不要孩子应该怎么判

春天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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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小孩抚养问题可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10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法院会考虑一方的生育能力、有无其他子女、经济条件、教育程度、子女既往的抚养情况等因素进行确定。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尽量减少离婚对子女的不利影响,维持子女的健康成长条件。

第三、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对其抚养权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的,法院应尊重孩子的意见。《民法典》将这一年龄降低为八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春天的风 2022-06-23 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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