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异地就诊的医保报销比例规定是什么?

远离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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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异地就诊的医保报销比例规定是个人自负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未办理转外就医手续,自行到异地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2019年天津市成年居民按低、中、高档缴费,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将分别提高到60%、65%、70%,学生和儿童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将提高到70%。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异地居住就医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转外就医人员在转入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在与转入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联合体或分级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负比例按照转入医疗机构执行。

第二十四条未办理转外就医手续,自行到异地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自行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远离尘埃 2022-05-20 16: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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