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正当竞争法修正案的内容是哪些?

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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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修正案
(草案建议稿)
一、删除《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二条的“经营者”的表述,将第三款修改为:市场活动中的法人、其他组织及个人只要其行为促进或足以促进其他参与者的竞争,不问是否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皆包括在本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主体范围内。
二、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发生在经营活动中,行为人以竞争为目的或不以竞争为目的,但做出的违背诚实信用、职业道德、专业审慎要求的行为,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增加以下条款: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分为侵害竞争者利益的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和侵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四、第十六条规定修改为: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依照本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五、增加以下条款:本法规定的罚款额度一般为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获利数额特别巨大的可增加到200万元以下。

蓝天 2022-04-15 09: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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