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采取刑讯逼供领导责任是哪些

今非昔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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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或民警发生下列13种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的,要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有的要按照公安部规定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处理,有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1.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推诿拖延、贻误战机、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2.辖区内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恶性案件,黑恶势力和“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和打击的;
3.擅自设立收费、罚款项目,下达罚款指标,私分、挪用执法办案暂扣款物,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4.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致人死亡,玩忽职守造成在押人员集体脱逃、暴狱、越狱或者殴打致死其他在押人员的;
5.对群众的报案求助不及时出警,对依法应立案的案件不予立案,对违法犯罪嫌疑人降格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6.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子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者多次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7.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力,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影响恶劣的;
8.违规办理牌证造成严重后果或以牌证谋取私利、贪污受贿的;
9.以案谋私、徇私枉法、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
10.工程建设项目或大宗物品采购不按规定招标投标的;
11.不按规定请假擅自出国(境)的;
12.违反“五条禁令”的;
13.对民警赌博问题制止、查处不力,致使所在单位赌博之风屡禁不止的。

今非昔比 2022-05-05 10: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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