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空谷幽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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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男女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有关部门会对夫妻双方先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夫妻一方有《婚姻法》规定的情形,后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准予离婚。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空谷幽幽 2022-06-17 10: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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