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生效期限的赠与合同

江畔旧时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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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

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这就是说,在期限到来以前,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但其效力仍然处于停止状态,待期限到来时,效力才发生。

而在生效期限尚未到来时,合同根本没有生效,当事人也不能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换言之,债权债务并没有产生。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江畔旧时月 2022-05-28 01: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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