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有没有泉州土地析产表,土地怎么析产?

蝴蝶飞飞
好评回答

房屋析产、分割登记
审批类型
承诺件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房屋产权登记条例》、《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泉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登记管理机构调整设置问题的批复》(泉委编〔2003〕66号)、《泉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委托泉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承办市区房地产权属登记、发证前期工作的通知》(泉房〔2004〕50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2) 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3) 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4) 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5) 不存在《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
6) 申请登记的房屋及房屋所占土地未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
7) 应实地查看的房屋,实地查看结果应与申请材料、房屋登记薄记载一致;
8) 应公告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公告的,公告期届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1) 到房地产测绘队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9) 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同意分割、合并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户籍在本村的证明材料(村民分割、合并房屋所有权的才需提交该材料);
10)一方婚前财产进行析产、分割登记的,还需提交婚姻档案。
办理程序
收件初审→复审→审批。
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2、《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4、析产或分割平面图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5、单位房屋分割还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复印件一份,核原件;
6、析产协议书(阄书)或分割协议书、法院裁定、判决书或公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7、区房地产测绘队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两份及面积测算报告一份;
承诺时间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暂未公布,你可以通过窗口电话咨询窗口人员。
申述途径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3、申请人不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许可机关因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时,申请人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5、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申诉途径:区行政服务中心监督电话:28105502。
办理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 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窗口单位
区行政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处窗口
窗口电话
28105518
监督电话
28105502

蝴蝶飞飞 2022-05-06 12:07:0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