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人海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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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婚姻,指的是当事人因为受到胁迫而结婚的,受到胁迫的一方、或者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民政局或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的请求。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具体有:1、因遭受胁迫结婚的,则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对于撤销婚姻的请求,当事人应该在其受到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该自当事人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2、一方当事人患有重大的疾病,应该在登记结婚前如实的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对于未如实告知的情况,另一方当事人在知道后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一条 【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人海茫茫 2022-04-07 23: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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