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开过一次庭了,为什么还要再开一次庭

开心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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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开庭两次的原因:

一、我国法律没有限制在民事审判(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具体次数。也就是说,对于一个民事诉讼案件而言,一共要开庭几次才能审理完毕,案件审判人员有权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等有关情况自行决定,只要能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判决就合法有效。

二、在现在的民事审判活动中,因为大量的普通民事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明确,基本上只开一次庭,法院就做出判决了,但这并不代表民事诉讼只能开一次庭。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开庭具体程序:

第一、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

第二、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其间,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第四、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开心一刻 2022-06-05 04: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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