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都有哪些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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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以下方面: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五)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七)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八)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 2022-05-21 03: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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